各学院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、2013级硕士研究生:
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规定,本学期将开展2013级硕士研究生提交开题报告的工作,现将有关规定说明如下:
1、提交对象:2013级全体学术型、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。
2、提交时间:2015年5月5日 -- 2015年6月5日。
3、提交时间结束后,系统将关闭,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的研究生责任自负;开题报告一经提交,不再予以修改(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开题报告的学生,按照规定的流程提出申请后,研究生培养办将在统一的时间内给予办理,其余时间一律不予办理)。
4、请各学院根据要求,具体布置落实此项工作,督促学生及导师及时、规范提交开题报告。
教务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
2015年5月5日
http://pyb.hfut.edu.cn/cms/2015/05/2013%E7%BA%A7%E7%A1%95%E5%A3%AB%E7%A0%94%E7%A9%B6%E7%94%9F%E5%BC%80%E9%A2%98%E6%8A%A5%E5%91%8A%E9%80%9A%E7%9F%A5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