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2009年10月28日合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函件,开展合肥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,为切实做好推荐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今年合肥市开展的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工作,继续坚持“不求所有,但求所用”的原则,将合肥区域内的优秀人才都纳入视野,并函请我校推荐2名人选。合肥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由合肥市委、市政府命名表彰,在三年管理期内享有每人每月200元津贴等待遇;有关部门按照《合肥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》对拔尖人才进行管理。
二、选拔条件
根据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《关于开展第六批合肥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合组〔2009〕81号)要求,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锐意创新、创业、创优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身体健康,年龄55周岁以下(40岁以下不少于35%),愿意为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,同意在三年管理期内,根据需要,每年义务开展一次以上的专业讲座,或结合合肥市的发展为市委、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交一篇以上具有实际内容的建言献策报告,采取适当方式积极为合肥市培养、培训专业技术人才,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推荐选拔。
1、与我市企事业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,已经为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,下一步有较为明确的合作目标。
2、长期关注支持合肥市的发展,下一步有比较明确针对合肥市的科研项目和计划。
3、通过兴办实业、成果转化等形式,直接参与我市经济建设,取得了良好业绩,下一步发展前景良好。
4、我市经济社会特别是产业发展急需的专家。
三、选拔程序
1、学院推荐。每个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1名,注重推荐40岁以下人员,推荐人选需按要求填写《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登记表》,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;
2、组织评审。学校成立评审组,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,并提出建议人选;
3、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。召开党委常委会,研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,并报给合肥市委组织部;
4、组织考察。根据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《关于开展第六批合肥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由合肥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,最后报合肥市委、市政府审批命名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要尽量推荐与合肥经济社会建设密切相关人才;
2、要推荐在单位、学科、行业及合肥市有影响的人才;
3、按照人才分级管理的原则,在管理期内的国贴、省贴人员不参加本次推荐。
请各学院整理并核实好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、证书,做到事迹材料翔实、表格填写工整。推荐人选的所有材料于11月2日下午5:00前报党委组织部,《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登记表》电子版一并通过E-mail发送至zzbzsc@hfut.edu.cn、hfutthl@163.com。
联系电话:2901031 联系人:张胜春 田合雷党委组织部
二○○九年十月二十八日
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以上要求将材料于11月2日上午下班前报院党办。
院党办
09.10.29